九、少年保護官執行減刑後假釋付保護管束之案件,除應詳細向受保護管束人諭知執行保護管束應遵守事項及違反之法律效果外,並應勸誡改善更生,如再犯罪,得撤銷其假釋。
根據這項法規,少年保護官在執行減刑後的假釋付保護管束案件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1. 要詳細告知受保護管束人執行保護管束應遵守的事項,以及違反這些事項的法律效果。 2. 要勸誡受保護管束人改善自己的行為,重新做人,如果再次犯罪,可以撤銷他的假釋。 例如,有一個案例是指出一位少年在減刑後的假釋期間違反了他應該遵守的保護管束事項,受到了勸誡,但他仍然再次犯罪,因此他的假釋被撤銷。這個案例證明了根據這項法規,少年保護官在減刑後的假釋案件中要注意勸誡改善更生和撤銷假釋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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