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員工互助會防弊措施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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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員工招攬互助會應本於誠實清廉原則填載「互助會會首填報單」,如有未按規定填載或填載不實等情形,得作為平時考核依據並列為年終考績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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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臺灣高等法院員工互助會防弊措施第 8 條規定了員工招攬互助會時應遵守誠實清廉原則,並填寫"互助會會首填報單"。如果發現有未按規定填寫或填寫不實的情況,這可以作為平時考核的依據,並列為年終考績的參考。 參考資料: 臺灣高等法院員工互助會防弊措施
- 核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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