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員工拒受餽贈、杜絕請託關說飲宴應酬事項實施要點 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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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院同仁如遇有請託關說司法案件者,依「司法院暨所屬機關定期公布請託關說司法案件者名單實施要點」之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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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