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書記官中文輸入測驗及練習注意事項 第 1 條
快速跳轉
一、民、刑事配股紀錄書記官須於每月 27 日前(遇例假日請提前)上網進行網路聽打測驗,測驗方式及設定條件以司法院訂定之「司法院所屬各法院筆錄聽打測試注意事項」規定辦理。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提供的資料,無法找到與臺灣高等法院書記官中文輸入測驗及練習注意事項第1條有關的部分。抱歉,無法提供有關這條法規的逐條釋義和範例。
- 書記官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臺灣高等法院書記官中文輸入測驗及練習注意事項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