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臺灣高等法院辦理重大或矚目案件維安因應措施7

快速跳轉

七、為有效管控開庭旁聽人數,應由民、刑事紀錄科規劃發旁聽證事宜,並請承辦股儘可能使用民事第一法庭及刑事專一法庭審理該案件,利用該法庭較大空間、環境較易管制之優點,便利執行法庭秩序及安全維護。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臺灣高等法院辦理重大或矚目案件維安因應措施第七條,為了有效管控開庭旁聽人數,民、刑事紀錄科應規劃核發旁聽證,並請承辦股儘可能使用民事第一法庭及刑事專一法庭審理該案件,以利使用較大空間且環境較易管控的法庭,方便執行法庭秩序及維護安全。 根據最新可取得的相關資料,在台灣高等法院辦理重大或矚目案件的維安因應措施中,民、刑事紀錄科應規劃並核發旁聽證,以控制開庭時的旁聽人數。在辦理該案件時,承辦股應選擇使用民事第一法庭或刑事專一法庭,這些法庭通常擁有較大的空間,且環境較易於管理。這樣的安排有助於確保法庭秩序並維護安全。 舉例來說,假設有一起重大犯罪案件需要在臺灣高等法院審理。根據該法條,民、刑事紀錄科將規劃並核發旁聽證,以限制開庭時的旁聽人數量。同時,承辦股將盡可能選擇民事第一法庭或刑事專一法庭來審理這起案件,因為這兩個法庭通常都具有較大的庭堂空間,且設施較容易進行管制,這樣可以更方便地維護法庭秩序和安全。 請注意,我的回答是基於我所提供的資料和你的問題,可能還有其他相關法規和指引,所以這只是一個基本的解釋。如果你需要更詳細或確切的資訊,建議諮詢相關法律專業人士。

  • 名詞
  • 聽證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臺灣高等法院辦理重大或矚目案件維安因應措施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辦理重大或矚目案件維安因應措施第 7 條規定:「七、為有效管控開庭旁聽人數,應由民、刑事紀錄科規劃核發旁聽證事宜,並請承辦股儘可能使用民事第一法…」(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臺灣高等法院辦理重大或矚目案件維安因應措施第 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