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事務官辦案書類送閱要點 第 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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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院應將「司法事務官辦案書類審閱表」按日期順序裝訂成冊,妥為保存,以備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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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司法事務官辦案書類送閱要點第 5 條,法院應將「司法事務官辦案書類審閱表」按日期順序裝訂成冊,並妥善保存,以供查閱和參考。這項要點的目的在於確保法院能夠有效地追蹤並管理司法事務官辦案書類的審閱情況。它要求法院將審閱表按照日期順序進行組織,並進行冊裝,以便日後查閱和參考需要。這樣做可以確保對司法事務官辦案書類的審閱情況有清晰的紀錄和追蹤,並促進整個辦案過程的透明與準確性。 參考資料: 司法院,司法事務官辦案書類送閱要點,最新修正日期:2017年1月10日。
- 司法事務官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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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