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司法事務官辦理調解事件規範要點6

快速跳轉

六、調解聲請書狀或言詞聲請調解之筆錄繕本或影本,應與調解期日通知書一併送達相對人。調解期日通知書應記載不到場時之法律效果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司法事務官辦理調解事件規範要點第6條的規定,當事人的調解聲請書狀或言詞聲請調解之筆錄繕本或影本,應當同調解期日通知書一併送達給相對人。而調解期日通知書則應該記載不到場時之法律效果。 參考資料: 司法事務官辦理調解事件規範要點 - 最高法院台灣裁判書查詢網 (https://jirs.judicial.gov.tw/FJUD/index_1_s.aspx)

  • 期日名詞
  • 通知書名詞
  • 送達名詞
  • 相對人名詞
  • 法律效果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司法事務官辦理調解事件規範要點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司法事務官辦理調解事件規範要點第 6 條規定:「六、調解聲請書狀或言詞聲請調解之筆錄繕本或影本,應與調解期日通知書一併送達於相對人。調解期日通知…」(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司法事務官辦理調解事件規範要點第 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