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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事務官辦理拍賣不動產抵押物裁定事件規範要點
第 6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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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前二點所稱使
債務人
陳述意見之方式,可採行言詞詢問或以書面為之。 以書面方式通知債務人表示意見者,宜適度預留債務人準備之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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