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事務官辦理拍賣不動產抵押物裁定事件規範要點 第 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七 准許拍賣抵押物之裁定應以抵押物之現所有人為相對人,登記之所有人死亡者,則應以全體繼承人為相對人。 裁定前應確實核對抵押物之登記謄本,注意與裁定內容有無不符,以免影響關係人權益。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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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准許拍賣抵押物之裁定應以抵押物之現所有人為相對人,登記之所有人死亡者,則應以全體繼承人為相對人。 裁定前應確實核對抵押物之登記謄本,注意與裁定內容有無不符,以免影響關係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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