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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中華民國來源所得認定原則 第 1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十一、本法第八條第十款所稱「在中華民國境內參加各種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等之獎金或給與」,指參加舉辦地點在中華民國境內之各項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活動所取得之獎金或給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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