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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中華民國來源所得認定原則 第 1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十二、本法第八條第十一款所稱「在中華民國境內取得之其他收益」,指無法明確歸屬第八條第一款至第十款規定所得類別之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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