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法院辦理檢察官聲請羈押被告深夜不訊問注意要點 第 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三、前點不訊問被告期間,法院應設置供被告休息之適當場所(下稱休息場所),休息時間,自當日晚上十一時起至翌日上午八時止。但法院認有必要時,得延長之。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法院辦理檢察官聲請羈押被告深夜不訊問注意要點 第3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