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加強審判功能保護智慧財產權方案 第 2 條
二、本方案所稱之智慧財產案件,係指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及智慧財產案件審理細則等相關法規中所定義之智慧財產民事訴訟事件、刑事訴訟案件及行政訴訟事件,其範圍如下: (一)智慧財產民事訴訟事件: 1.依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光碟管理條例、營業秘密法、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植物品種及種苗法或公平交易法所保護之智慧財產權益所生之民事訴訟事件。 2.因不當行使智慧財產權權利所生之損害賠償爭議事件。 3.當事人以一訴主張單一或數項訴訟標的,其中主要部分涉及智慧財產權且係基於同一原因事實而不宜割裂者。 (二)智慧財產刑事訴訟案件:因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至第二百五十五條、第三百十七條、第三百十八條之罪或違反商標法、著作權法、營業秘密法及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三十五條第一項、第三十六條第一項之刑事案件及其附帶民事訴訟案件。 (三)智慧財產行政訴訟事件: 1.因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光碟管理條例、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植物品種及種苗法或公平交易法涉及智慧財產權所生之行政訴訟事件及強制執行事件。 2.因不當行使智慧財產權妨礙公平競爭所生之行政訴訟事件。 3.海關依海關緝私條例第三十九條之一規定,對報運貨物進出口行為人侵害智慧財產權標的物之行政處分,所提起之行政訴訟事件。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法院加強審判功能保護智慧財產權方案第2條」的規定,智慧財產案件的範圍可以分為以下三種情況:智慧財產民事訴訟事件、智慧財產刑事訴訟案件和智慧財產行政訴訟事件。 (一)智慧財產民事訴訟事件: 1.根據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光碟管理條例、營業秘密法、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植物品種及種苗法或公平交易法所保護的智慧財產權利所引起的民事訴訟事件。 2.因為不當行使智慧財產權利而引起的損害賠償爭議事件。 3.當事人在一個訴訟中主張單一或多項訴訟目的,其中主要部分涉及智慧財產權利並且基於相同的事實原因,不宜被分開審理的情況。 (二)智慧財產刑事訴訟案件: 因犯刑法第253條至第255條、第317條、第318條之罪或違反商標法、著作權法、營業秘密法以及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35條第1項、第36條第1項的刑事案件和相關的附帶民事訴訟案件。 (三)智慧財產行政訴訟事件: 1.因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光碟管理條例、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植物品種及種苗法或公平交易法涉及的智慧財產權利引起的行政訴訟事件和強制執行事件。 2.因不當行使智慧財產權利而妨礙公平競爭引起的行政訴訟事件。 3.海關根據海關緝私條例第39條之一的規定,對報運貨物進出口行為人侵害智慧財產權標的物的行政處分而提起的行政訴訟事件。 根據「法院加強審判功能保護智慧財產權方案第2條」的規定,智慧財產案件的範圍包括以上三種類型的案件,並且涵蓋了智慧財產權的各種保護。智慧財產法院必須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審理這些案件,以保護智慧財產權的合法權益。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