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審查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設立許可要點 第 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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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要點所稱基金會,指依法律扶助法規定設立之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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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司法院審查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設立許可要點第2條的解釋,該條所指的基金會是按照法律扶助法設立的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根據《法律扶助法》的規定,法律扶助基金會是為了提供法律扶助服務,特定團體或個人可以依法設立的非營利組織。為符合法律扶助法的規定,這些基金會必須經過司法院的審查和許可方可合法成立。
- 法律扶助法法規
- 財團法人法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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