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發局即時強制拆除施工中違建時,由違建查報人員會同拆除人員,將強制拆除通知書,現場交付違建所有人收執或於現場公告並拍照,並於三日內執行拆除作業。
根據問題所提的法規「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第24條」,該條規定了當都發局需要即時強制拆除施工中的違章建築時,由違建查報人員和拆除人員一同將強制拆除通知書交付給違建物的所有人,並要求所有人在現場收執通知書,或在現場進行公告和拍照,並在三天內進行拆除作業。 參考資料: 1. 排線擬整定座落臺北市違章建築查当日強拆 轉土地新聞 2022年12月14日取自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637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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