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及專科學校學生申訴案處理原則(100.06.08 訂定) 第 14 條
十四、申評會之評議、表決及委員個別意見,應予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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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十四、申評會之評議、表決及委員個別意見,應予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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