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及所屬各級法院人犯及少年等安全檢查注意要點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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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使法警於執行人犯、少年、受收容人或提審程序中被逮捕、拘禁之人安全檢查勤務時有所依循,特訂定本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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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我不知道臺灣高等法院及所屬各級法院人犯及少年等安全檢查注意要點第1條的具體內容。
- 少年名詞
- 收容名詞
- 提審名詞
- 逮捕名詞
- 拘禁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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