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101 年度司法院暨所屬機關選送職員國外進修及專題研究實施計畫1

快速跳轉

一、為增進司法院(以下簡稱本院)暨所屬各機關現職人員業務知能及吸收國外新知,以應司法業務之需,特訂定本計畫。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依照101年度司法院暨所屬機關選送職員國外進修及專題研究實施計畫第1條,本計畫的目的是為了提升司法院及其所屬機關現職人員的業務能力,並吸收國外新知,以滿足司法業務的需求。根據這項計畫,司法院及其所屬機關有權選送人員前往國外進修或進行專題研究。該條款並未提及具體的選拔標準或執行辦法,因此無法進一步解釋。參考資料中並未提供相關案例或範例。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101 年度司法院暨所屬機關選送職員國外進修及專題研究實施計畫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101 年度司法院暨所屬機關選送職員國外進修及專題研究實施計畫第 1 條規定:「一、為增進司法院(以下簡稱本院)暨所屬各機關現職人員業務知能及吸收國外新知,以應司法業務之需,特…」(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101 年度司法院暨所屬機關選送職員國外進修及專題研究實施計畫第 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