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事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實施要點 第 2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二十八、親屬間扶養事件,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報結之: (一)依家事事件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經為扶養費給付之裁定。 (二)依家事事件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百零二條、民法第一千一百二十條但書,經為扶養費給付變更之裁定。
二十八、親屬間扶養事件,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報結之: (一)依家事事件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經為扶養費給付之裁定。 (二)依家事事件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百零二條、民法第一千一百二十條但書,經為扶養費給付變更之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