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家事事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實施要點39

快速跳轉

三十九、家事履行勸告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報結之: (一)已依執行名義強制執行完畢。 (二)撤回聲請之全部。 (三)子女死亡:命交付或會面交往之子女,於程序終結前已死亡。(四)債務人已依執行名義清償全部或一部,或履行全部或一部之義務。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經裁定駁回聲請: 1.聲請不合程式或有其他欠缺而不可補正或經定期命補正而未補正。 2.執行名義所定履行期間尚未屆至或條件尚未成就。 3.有妨礙強制執行之虞。 4.債務人死亡。 5.因債務人受監護宣告、遭遇重大事故、行蹤不明、長居國外或有其他礙難進行勸告之情形。 6.債權人與債務人顯無達成合意之可能。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問題中提供的法規資料,家事事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實施要點第39條規定了暫時處分執行的報結程序,根據暫時處分的內容,分別適用民刑事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實施要點的規定進行報結。

  • 報結名詞
  • 執行名義名詞
  • 強制執行名詞
  • 聲請名詞
  • 會面交往名詞
  • 債務人名詞
  • 裁定駁回名詞
  • 期間名詞
  • 之虞名詞
  • 監護宣告名詞
  • 債權人名詞
  • 合意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家事事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實施要點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家事事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實施要點第 39 條規定:「三十九、家事履行勸告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報結之: (一)已依執行名義,強制執行完畢。 (二)…」(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家事事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實施要點第 3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