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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及家事法院受囑託辦理交付子女與子女會面交往強制執行事件要點
第 10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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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子女強執事件經
債權人
撤回
強制執行
之聲請或有其他應
停止執行
之情形者,執行處應即告知
少年
及家事法院,並請法院將相關資料檢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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