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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辦理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案件通知作業要點
第 2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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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院辦理移民法
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
案件之通知作業,應本於法律確信,妥適決定應否通知,並注意人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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