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臺商回臺投資聯合審查作業要點 第 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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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部工業局為辦理前點申請事項之審查,應設跨部會聯合審查會議(以下簡稱審查會)辦理下列事項: (一)第二點各款資格要件之審查。 (二)投資計畫書之審查。 (三)其他應提報審查會討論或確認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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