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學院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 第 1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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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本學院遇有本法第十二條所定個人資料被竊取、洩漏、竄改或其他侵害情事者,經查明後,應由資料保有單位以適當方式儘速通知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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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法官學院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第13條,當法官學院確定有個人資料被竊取、洩漏、竄改或其他侵害的情況時,資料保有單位應該以適當的方式迅速通知當事人。根據該要點的規定,識別出侵害行為並採取適當措施是保護個人資料的重要步驟之一。例如,當系統遭到駭客攻擊或資料外洩,法官學院應該在確定情況後,立即通知相應的個人,並提供必要的支援和建議。
- 個人資料名詞
- 經查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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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