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司法院及所屬機關法制作業應注意事項9

快速跳轉

九、應由二以上機關會銜發布之命令,其發布或送立法院時,主稿機關均應與有關機關會銜辦理。列銜次序以主稿機關在前,會稿機關在後(格式如附件十三之一、十三之二 )。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司法院及所屬機關法制作業應注意事項第9條規定,在發布或送立法院時,涉及兩個以上機關會銜的命令,主稿機關應與有關的機關會銜一同處理。銜次序上,主稿機關應排在前面,會稿機關則排在後面。以下為相關參考資料: - 「司法院法制規劃司業務簡介」(司法院法制規劃司網站):司法院法制規劃司是負責司法院及所屬機關法制事務的單位,根據機關間的職權關係,法制規劃司與相關機關進行協調和合作,在法制發布過程中負責確保主稿機關與相關機關會銜的事項。 - 「司法院法規草案處理流程懶人包」(司法院法制規劃司網站):該流程圖清楚地顯示了法規草案的審查流程,包括草案的主起機關、相關參與機關、審查會報的程序等,這些流程都與應注意事項第9條的規定相關。 需要注意的是,該銜會程序的具體運作細節可能會因應各個案件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因此在具體的司法院及所屬機關法制作業中,還需要參考相關的內部規定和細則。

  • 會銜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司法院及所屬機關法制作業應注意事項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司法院及所屬機關法制作業應注意事項第 9 條規定:「九、應由二以上機關會銜發布之命令,其發布或送立法院時,主稿機關均應與有關機關會銜辦理。列銜次序以…」(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司法院及所屬機關法制作業應注意事項第 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