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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暨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執行安全檢查注意事項 第 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二、民眾進入本院檢大樓,應遵守本院檢執行職務人員所為有關維持安全與秩序之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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