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民事調解法 第 1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聲請調解應以書面向該管民事調解處為之並應記載左列各款事項 一 聲請調解人之姓名年齡住址職業 二 他造當事人之姓名住址 三 聲請調解之事由 四 年月日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