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條爭議已有訴訟繫屬者,受訴法院得依聲請,將事件移付調解,中止訴訟程序。
根據非常時期民事訴訟補充條例第12條,如果前一條的爭議已經有訴訟繫屬,被訴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聲請,將該事件轉交調解機構,同時暫停該訴訟程序。 參考資料: - 非常時期民事訴訟補充條例第1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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