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聲請就股東大會或其他集會之決議作成公證書者,依前條之規定,徵收費用。
公證費用法第 14 條規定,當事人聲請就股東大會或其他集會之決議作成公證書時,根據前一條的規定,需要支付相關的費用。根據參考資料,公證費用是指在法律上為某些文件或行為提供證據,以確保其真實性和法律效力的一種費用。在這種情況下,公證費用用於確保在股東大會或其他集會上作出的決議可以經過公證機構證明其真實性和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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