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未裁判確定,而卷宗因戰事滅失者,依第二十五條至第三十四條規定處理之。
非常時期刑事訴訟補充條例第24條規定,當案件尚未裁決確定且案卷因戰事滅失時,應依照該條例第25條至第34條的規定進行處理。 根據最新修正的《非常時期刑事訴訟補充條例》,第24條指出,在非常時期時,若案件尚未裁判確定,而案卷因戰事滅失,則應按照第25條至第34條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這些規定可能包括重新蒐集證據、重新審議案件或進行其他相關程序,以確保案件能夠公正裁決。雖然我無法提供具體的參考案例,但根據該條例的內容,當確定案卷因戰事滅失時,法院將根據這些規定來處理相關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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