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一部應覆判者,應將全案覆判,其經共同被告聲請覆判者亦同。
特種刑事案件訴訟條例第16條規定,在判決中有一部分應當被覆審的情況下,應當全案進行覆審,而如果共同被告也申請進行覆審,則同樣應當進行全案覆審。 參考資料:《特種刑事案件訴訟條例》第1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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