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未結案件,由該管檢察官重行偵查,依法處分。
根據《復員後辦理刑事訴訟補充條例》第9條的規定,如果偵查未結案件,可以由該管檢察官重新進行偵查,並依法進行處理。這意味著當案件的偵查工作尚未完成時,檢察官可以重新開展偵查工作,並根據相應法律進行處理。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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