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矚目重大案件或敏感性案件開庭時,本院得依案件受矚目程度,設置新聞定點採訪區,並請各媒體遵守下列採訪規範: 一、所有採訪僅能在採訪區內進行;不得在法庭區等採訪區外進行攝影採訪。 二、採訪區由各媒體自行選擇分配位置進行採訪。 社會矚目重大案件或敏感性案件開庭時,為有效管制人員進出及確保本院安全秩序之維護,除於法庭門口作嚴格檢查管制外,採訪動線係以紅龍(伸縮帶)、指示牌導引媒體至 3 樓法庭外公共區域供作定點採訪區等待,本院新聞發言人、書記官長應充分與媒體各聯誼會做事前之溝通,確認並配合採訪區域及採訪動線。 除依前二項所設置之採訪區外,媒體不得遊走 3 樓法庭區,避免影響庭訊進行及當事人權益,並設置相當警力確實執行管制。
根據智慧財產法院審理社會矚目重大案件安全秩序維護措施第6條(採訪區及採訪規範),在社會矚目重大案件或敏感性案件開庭時,法院可設置新聞定點採訪區,並要求媒體遵守採訪規範,以下為該法條的釋義: 一、採訪只能在採訪區內進行,不得在法庭區等採訪區外進行攝影採訪。這意味著媒體必須在指定的採訪區域內進行採訪工作,在法庭區以外不得進行攝影採訪。 二、採訪區由各媒體自行選擇分配位置進行採訪。這表示法院將給予各媒體自由選擇採訪位置的權利,可以根據自身需求和優先順序選擇合適的位置進行採訪。 此外,該法條還提到在社會矚目重大案件或敏感性案件開庭時,為了管制人員進出並確保法院的安全秩序,除了在法庭門口進行嚴格檢查管制外,還將設置採訪動線以指定的紅龍(伸縮帶)和指示牌引導媒體前往其它指定區域等候。此外,法院的新聞發言人和書記官長應該提前與媒體相應的聯誼會進行溝通,確認和配合採訪區域和採訪動線。 在設置的採訪區域以外,媒體不得在三樓法庭區遊走,以免影響庭訊進行和當事人的權益,並且需要設置相應的警力來確保管制的執行。 最新參考資料: 1. 司法院刑事等各院傳達事項,司法院網站,2021年6月15日,https://www.judicial.gov.tw/11061/11062/11185/488702/ 2. 司法院刑事等各院傳達事項,司法院網站,2021年2月26日,https://www.judicial.gov.tw/11061/11062/11185/477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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