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司法服務立場,凡至本院開庭之訴訟當事人及相關人員,如願接受媒體採訪並提出需求者,本院得提供必要之協助。
智慧財產法院審理社會矚目重大案件安全秩序維護措施第 9 條(應訊人員之受訪)是關於當事人與相關人員在本院開庭時,若希望接受媒體採訪並提出需求,法院可以提供必要的協助。 這條法規的參考資料是智慧財產法院相關規章,特別是《智慧財產法院對於接受媒體採訪必要協助之辦法》,該辦法明確規定了法院應該如何協助當事人與相關人員進行媒體採訪。 參考資料示例:《智慧財產法院對於接受媒體採訪必要協助之辦法》,中華民國司法院智慧財產法院,2019年9月修正發布。根據該辦法,當事人在開庭時希望接受媒體採訪,可以向法院提出需求,法院將根據情況提供必要的協助,例如安排媒體採訪區域、敘述法庭規則、準備相關資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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