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學院辦理選送法官赴國外進修外語能力測驗方式及合格認定要點 第 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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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請人應留意本要點附表所示各外語測驗施測時間,自行規劃安排受測期程,測驗費用由申請人自行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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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這份法規,申請參加法官學院辦理的外語能力測驗,申請人需注意附表中所示的測驗時間,並自行安排受測的時間。此外,測驗費用需由申請人自己支付。 範例:例如,申請人想要參加法官學院辦理的英文能力測驗,可以參考附表中所列的測驗時間,並在該時間內自行安排參測。另外,測驗費用需由申請人自行支付,並按照相關規定辦理報名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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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