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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防治及處理性騷擾要點 第 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第五點 本院人事室應設立受理性騷擾事件申訴窗口、專線電話、傳真、專用信箱或電子信箱,並指定專人專責處理,以利被害人申訴。人事室處理性騷擾事件,應確實注意維護當事人之隱私。 本院申訴管道如下: (一)專線電話:02-23618366 (二)專用信箱:tpsposh@judicial.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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