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懲戒法院懲戒法庭辦理懲戒案件應行注意事項12

快速跳轉

十二、上訴程式之審查 (一)上訴案件,懲戒法庭第一審應審查其是否合法,懲戒法庭第二審亦應注意審查。 (二)提起上訴,應以上訴狀表明下列各款事項,提出於原懲戒法庭為之(本法六七Ⅰ): 1.當事人。 2.第一審判決,及對於該判決上訴之陳述。 3.對於第一審判決不服之程度,及應如何廢棄或變更之聲明。 4.上訴理由。 (三)前款上訴理由應表明下列各款事項(本法六七Ⅱ): 1.原判決所違背之法令及其具體內容。 2.依訴訟資料合於該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 (四)第二款上訴狀內應添具關於上訴理由之必要證據(本法六七Ⅲ)。 (五)上訴有不合法之情形者,懲戒法庭第一審應依下列原則處理: 1.上訴不合法而其情形不能補正者:以裁定駁回之(本法六九Ⅰ)。 2.上訴不合法而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應先定期間命其補正,如不於期間內補正,以裁定駁回之(本法六九Ⅱ)。 3.上訴狀內未表明上訴理由者,上訴人應於提起上訴後二十日內提出理由書於原懲戒法庭;未提出者,毋庸命其補正,由原懲戒法庭以裁定駁回之(本法六八Ⅰ)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懲戒法院懲戒法庭辦理懲戒案件應行注意事項第 12 條規定了上訴程式之審查。根據這項法條,上訴案件首先需要懲戒法庭第一審審查其是否合法,並且懲戒法庭第二審也需要注意審查。提起上訴時,上訴狀應該表明當事人、第一審判決以及對該判決上訴之陳述、對第一審判決不服之程度以及應如何廢棄或變更之聲明、上訴理由等事項。上訴理由應表明原判決所違背之法令及其具體內容,以及根據訴訟資料合乎該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此外,上訴狀內還應添具關於上訴理由之必要證據。對於上訴不合法之情形,如果無法補正,則懲戒法庭第一審應以裁定駁回之;如果可以補正,則應先定期間命其補正,如不於期間內補正則以裁定駁回之;如果上訴狀內未表明上訴理由,則上訴人應在提起上訴後二十日內提出理由書於原懲戒法庭,未提出者則由原懲戒法庭以裁定駁回之。

  • 上訴程式名詞
  • 上訴名詞
  • 懲戒名詞
  • 上訴狀名詞
  • 上訴理由名詞
  • 法令名詞
  • 證據名詞
  • 裁定駁回名詞
  • 上訴人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懲戒法院懲戒法庭辦理懲戒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懲戒法院懲戒法庭辦理懲戒案件應行注意事項第 12 條規定:「十二、上訴程式之審查 (一)上訴案件,懲戒法庭第一審應審查其是否合法,懲戒法庭第二審亦應注意審查…」(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懲戒法院懲戒法庭辦理懲戒案件應行注意事項第 1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