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人權與兒少保護及性別友善委員會設置要點 第 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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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會之任務係就下列事項研議、整合、協調及提供諮詢意見或建議:(一)宣導、推動人權與兒少權益及性別平等觀念之政策、法規與行政措施。 (二)落實本院及所屬機關之人權與兒少權益及性別平等推動工作、訓練事項。 (三)其他促進人權與兒少權益及性別平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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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司法院人權與兒少保護及性別友善委員會的設置要點第2條規定了該委員會的任務,主要包括以下事項:(一)宣導、推動人權、兒童少年權益和性別平等觀念的政策、法規和行政措施。(二)落實司法院及其所屬機關的人權、兒童少年權益和性別平等推動工作和培訓事項。(三)其他促進人權、兒童少年權益和性別平等的相關事項。 參考資料: 司法院人權與兒少保護及性別友善委員會設置要點第2條條文 司法院網站: https://www.judicial.gov.tw/00081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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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