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人權與兒少保護及性別友善委員會設置要點 第 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九、本會開會時,得視議題需要邀請相關單位或學者、專家列席,並得調取與議題有關之司法統計資料、確定裁判之裁判文書。但不得要求承審法官或法院就個案出席或提出報告。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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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會開會時,得視議題需要邀請相關單位或學者、專家列席,並得調取與議題有關之司法統計資料、確定裁判之裁判文書。但不得要求承審法官或法院就個案出席或提出報告。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