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分案實施要點4

快速跳轉

四、新收執行事件分案時,應依事件類型定其輪次,平均分配各股辦理。但依本要點或其他法令應指定、折抵、減少、停分或補分者,不在此限。 分案人員應於各上班日下午三時前,將到達執行處新收之執行事件全部完成分案。下午三時以後到達者,除有急迫情形應即時分案外,於次日分案。 撤股所遺之未終結執行事件,其分案方法準用第一項規定,分案時間由庭長定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分案實施要點第4條的規定,新收執行事件應依事件類型分案,並平均分配給各股辦理。然而,如果根據本要點或其他法令應指定、折抵、減少、停分或補分的情況,則不在此限。分案人員應在每個上班日下午三點之前完成對新收執行事件的分案。如果在下午三點之後才收到案件,除非有緊急情況需要立即分案,否則應在次日分案。對於已撤股但尚未結束的執行事件,其分案方法應適用第一項的規定,分案時間由庭長決定。 參考資料: 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分案實施要點第4條

  • 法令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分案實施要點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分案實施要點第 4 條規定:「四、新收執行事件分案時,應依事件類型定其輪次,平均分配各股辦理。但依本要點或其他法令應指定、折抵…」(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分案實施要點第 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