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量刑及定執行刑參考要點 第 10 條
十、審酌犯罪之手段,宜考量犯罪之具體方法及手段之強度。如為數人共同犯罪之情形,宜一併考量行為人與共犯間之分工及參與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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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提供的參考文獻,刑事案件量刑及定執行刑參考要點第10條要點涉及審酌犯罪的手段。在評估犯罪手段時,應考慮犯罪的具體方法和手段的嚴重程度。如果是多人共同犯罪的情況,應該同時考慮犯罪者之間的分工和參與程度。 根據上述的法條釋義,以下提供一個相關的範例: 如果有兩名被告共同實施了一起搶劫案件,其中一人負責掩護和監視犯罪現場,另一人則進入店舖搶劫。在量刑和定罪時,法院應考慮到這兩個被告的分工和參與程度,並評估他們各自的行為和手段的嚴重程度。這有助於確定每個被告應該承擔的刑事責任和適當的刑罰。 參考資料:最新的刑事訴訟法修正規定、相關司法院判決書或裁判書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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