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量刑及定執行刑參考要點 第 1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十二、審酌行為人與被害人之關係,宜考量行為人與被害人之親疏遠近、交誼深淺、行為人是否對於被害人負有教養、扶助、保護、照顧等義務,及行為人是否因被害人之行為而犯罪等一切情狀。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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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審酌行為人與被害人之關係,宜考量行為人與被害人之親疏遠近、交誼深淺、行為人是否對於被害人負有教養、扶助、保護、照顧等義務,及行為人是否因被害人之行為而犯罪等一切情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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