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量刑及定執行刑參考要點 第 2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二十二、法院於酌定執行刑時,不得違反刑法第五十一條之規定,並應體察法律規範之目的,謹守法律內部性界限,以達刑罰經濟及恤刑之目的。 法院依刑法第五十一條第五款及第六款定執行刑者,宜注意刑罰邊際效應隨刑期而遞減及行為人所生痛苦程度隨刑期而遞增之情形,並考量行為人復歸社會之可能性,妥適定執行刑。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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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法院於酌定執行刑時,不得違反刑法第五十一條之規定,並應體察法律規範之目的,謹守法律內部性界限,以達刑罰經濟及恤刑之目的。 法院依刑法第五十一條第五款及第六款定執行刑者,宜注意刑罰邊際效應隨刑期而遞減及行為人所生痛苦程度隨刑期而遞增之情形,並考量行為人復歸社會之可能性,妥適定執行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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