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量刑及定執行刑參考要點 第 24 條
二十四、審酌各罪間之關係,宜綜合考量數罪侵害法益之異同、對侵害法益之加重效應及時間、空間之密接程度。 各罪間之獨立程度較高者,法院宜酌定較高之執行刑。但仍宜注意維持輕重罪間刑罰體系之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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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刑事案件量刑及定執行刑參考要點第24條,法院在審判案件並定義執行刑的過程中,應綜合考量數個罪行侵害法益的異同、對侵害法益加重的效應以及時間、空間上的密接程度。如果各罪行之間的獨立程度較高,法院應該定義較高的執行刑。然而,法院仍應注意維持輕重罪行之間刑罰體系的平衡。這意味著法院在判決量刑時應根據各罪行之間的關聯性及嚴重性來考慮適當的刑罰,以維護刑罰體系的合理性。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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