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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審理中移付調解應行注意事項 第 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一、法院於言詞辯論終結前,經斟酌被告、被害人或其家屬進行調解之意願與達成調解之可能性、適當性,認為適當者,得將案件移付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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