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司法院及所屬機關辦理廉政風險人員提列作業注意事項 第 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一、為因應司法院(以下簡稱本院)及所屬機關業務屬性,落實機關廉政風險控管,消弭潛在風險,訂定本注意事項。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