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 第 1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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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內部稽核人員應持續進修,並取具證明,以提昇稽核品質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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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第15條,內部稽核人員應持續進修並取得具證明,以提昇稽核品質及能力。這表示內部稽核人員應該不斷提升自己的專業知識和技能,以確保他們能夠有效地執行稽核工作。對於這條規定,可以參考相關法規、內部稽核相關的專業機構和培訓機構所提供的進修課程、專業證照等。例如,財團法人監察及內部稽核協會(IIA)所提供的內部稽核專業資格認證(Certified Internal Auditor)可以作為內部稽核人員進修的一種參考。內部稽核人員可以參加相關的培訓課程,並通過考試獲得該證書,這樣可以證明他們具有一定的稽核專業知識和能力。
- 核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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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