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發給電子債權憑證試行作業要點 第 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二、本要點所稱電子債權憑證,係指執行法院依債權人聲請,以電子文件形式,發給強制執行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之憑證。 債權人為前項聲請,應使用司法院電子訴訟文書(含線上起訴)服務平台(以下簡稱司法院服務平台)為之。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二、本要點所稱電子債權憑證,係指執行法院依債權人聲請,以電子文件形式,發給強制執行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之憑證。 債權人為前項聲請,應使用司法院電子訴訟文書(含線上起訴)服務平台(以下簡稱司法院服務平台)為之。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