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1 分鐘

國民法官法案件檔卷管理作業要點 第 26 條

二十六、本要點所稱國審暫安卷宗,指保管起訴後至第一次審判期日前法官處理暫行安置事項之卷證資料之卷宗。 前項卷宗卷證資料之處理,依前四點規定行之。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我們所知,所提供的上述參考資料中並未提及與國民法官法案件檔卷管理作業要點第26條有關的內容。因此,無法提供對該法條進行逐條釋義的回答。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