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 學習⚖️ 募資 · 終極解密起訴書到底怎麼寫前資深檢察官陳樂樂律師|偵查佈局 → 起訴書 → 法庭攻防|完整章節解析看課程大綱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財政部金融局組織條例4

快速跳轉

本局設秘書室,掌理文書、印信、議事、事務、出納及不屬其他各組、室事項。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財政部金融局組織條例第4條規定,財政部金融局設有秘書室,該秘書室負責處理文書、印信、議事、事務、出納以及其他不屬於其他組、室的事項。此條規定明確了秘書室的職掌範圍。參考資料:財政部金融局組織條例。

立法沿革 1

(0800517 制定)

本局設秘書室,掌理文書、印信、議事、事務、出納及不屬其他各組、室事項。

立法理由明定本局設秘書室,掌理文書、印信等事項。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0800517 制定)

明定本局設秘書室,掌理文書、印信等事項。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財政部金融局組織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財政部金融局組織條例第 4 條規定:「本局設秘書室,掌理文書、印信、議事、事務、出納及不屬其他各組、室事項。」(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財政部金融局組織條例第 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財政部金融局組織條例第 4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